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 2 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满 5 年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4、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参照省属单位执行,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5、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 2 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 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 3 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 5 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区 26 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