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八八战略”实施20年平安法治浙江建设

2023-06-13 · 申论 · 材料阅读



八八战略”实施20年

平安法治浙江建设


背景:

2003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八八战略”——总结浙江发展的八个优势,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八项举措。

2004年,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下,浙江率先在省域层面开展了平安建设的探索。2006年,省委又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这些年来,全省上下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唯实惟先、善谋实干,奋力谱写了“中国之治”的浙江篇章。

实践也充分表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篇布局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战略是浙江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它们既是“八八战略”深化细化具体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保证。平安浙江建设得越扎实、法治浙江建设得越完善,浙江发展就越有信心、越有底气。

2004—2022年,我省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9200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7.77万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位,人均生产总值从1.97万元增加到11.88万元,位列全国第五位。与此同时,基于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深化,我省社会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为“两大奇迹”贡献了浙江力量。

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介绍,10多年来,浙江全省上下沿着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唯实唯先、善谋实干,奋力谱写了“中国之治”的浙江篇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走出了两条漂亮的曲线:一条是“上行线”,浙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一条是“下行线”,各类案事件持续下降,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分析: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法治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保障。从省级层面来看,浙江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化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意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对平安浙江谋篇布局。

浙江出台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件,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浙江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大批法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卫中强透露,今年还将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将是浙江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浙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浙江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村社治理有效衔接,特别是强化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农业专业执法队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推出了农村个人建房、农家乐等涉农“监管一件事”16件,切实提升了执法效能。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介绍,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域层面推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省份,高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4880多个,涌现出了安吉的“余村经验”、桐乡的“三治融合”(后迭代升级到“四治融合”)、武义的“后陈经验”。目前,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命案必破推动平安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始终把命案侦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哪怕案发时间再久远、哪怕犯罪嫌疑人逃得再远,也要将其绳之以法。

永嘉发生在1979年的“3·28”故意伤害致死案、“浙江第一悬案”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舟山定海渔船特大命案……这些案件陆续侦破,正是应验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王建说,命案侦破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现发命案“破得快”。2017年以来,已连续6年保持现发命案全破,90%以上的命案在24小时内破获。二是命案积案“不放弃”。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命案积案上百起,其中时间最长的达到41年。三是命案防控“做得实”。一方面持续开展“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不断挤压犯罪空间;另外一方面,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2019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51.3万起,有效防范一批“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近年来,浙江全省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5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万件,判处罪犯48.5万人,积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浙江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键证人到庭率99%,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有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推进治理现代化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司法是如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浙江全省法院打了三个“组合拳”,第一个是创新诉源治理的浙江经验,第二个是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第三个是“共享法庭”建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建乐说,浙江对“共享法庭”有两个定位,一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另一个是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目前浙江省“共享法庭”有2.7万个,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8.8万件,开展普法宣传5.9万次。

“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来,浙江诉前羁押率低位运行。2022年,浙江诉前羁押率只有18.48%,刑事案件不起诉率达到了34.1%,处于全国第4位,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数字赋能筑牢了“少捕慎诉慎押”的保障机制。杭州在全国率先研发使用“非羁码”,深化了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的浙江实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说,全面准确地坚持用好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契合了司法机关从治罪向“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符合诉源治理内在要求,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要把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化解,最大限度修复因犯罪造成损害的社会关系,实现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

“枫桥经验”已发展成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金名片”。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永葆活力,关键是抓牢了四个方面:一是抓牢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二是抓牢了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支撑,三是抓牢了基层自治这一根本动力,四是抓牢了改革创新这一根本方法。接下来,绍兴将按照中央和浙江省委的要求,筹备好“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景式展现发源地的治理成果,把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具体来说,一方面,除险保安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平安的成色更足了。

一是维护政治安全取得显著成果。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维护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全省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二是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现代警务机制,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先后部署开展毒品、“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实现了传统“套路贷”基本扫除、注册地在浙江的“套路贷”放贷公司基本打掉、新增“套路贷”案件断崖式下降的目标。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首次出现拐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三年获评专项斗争全国先进。

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不断拓展、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县级矛调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建设获得习近平总书记肯定。“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成为我省一大特色亮点。全域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全国唯一试点全覆盖省份。率先开展诉源治理,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年的109.7下降至2022年的75.5。率先破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率全国之先发布省级“平安指数”,打造了政法一体化办案、大综合一体化、浙警智治、大数据检察监督、全域数字法院、除险保安、浙法服务等一批重大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绩效。

四是网络安全风险有效化解。率先推进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实施网络生态工程,多跨协同稳妥应对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有效化解潜在网络舆情风险。省市县网络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网络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五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行业监管责任有力落实,重点领域实名制管理创新落实,“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活动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幅好转,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从2013年最高的25起下降至2022年最低的7起,连续11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的底色更纯了。

一是法治浙江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出台法治浙江建设系列规划纲要意见,坚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与法治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法治领域有20多个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加强民营企业促进、数字经济促进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全面清零,“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达到92.9%,实施信用“531X”工程2.0版,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加强“走出去”企业安全防范,浙江在万企评营商环境中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为统领,以决策、立法、文件管理、执法等10多个规章和文件为配套的“1+X”行政程序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努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浙江模式被全国推广。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四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基本解决执行难”高标准实现,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得到落实。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建成并高效运行106个县级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标准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浙江智慧。2022年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1.12%、一审诉讼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0.06%,均位居全国前列。

五是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迭代升级,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10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73个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万人律师比达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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